「约法三章」的典故与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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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典释义《國語辭典》修訂本 · yuē fǎ sān zhāng
語本《史記.卷八.高祖本紀》:「與父老約,法三章耳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」原指漢高祖入咸陽,臨時制定三條法律,與民共守。《漢書.卷二三.刑法志》:「漢興之初,雖有約法三章,網漏吞舟之魚,然其大辟,尚有夷三族之令。」後泛指事先約好或規定的事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二回:「因姑娘當日在青雲山莊有『一路不見外人』的約法三章,早吩咐過公子沿路無事,不必到姑娘船上去。」
释义来源:《國語辭典》修訂本
《汉书》5 句
汉书卷二十三‧刑法志第三漢興,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曰:「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
汉书卷二十三‧刑法志第三漢興之初,雖有約法三章,網漏吞舟之魚,〔一〕然其大辟,尚有夷三族之令。
汉书卷二十六‧天文志第六與秦民約法三章,民亡不歸心者,可謂能行義矣,天之所予也。
汉书卷三十一‧陈胜项籍传第一〔一〕 師古曰:「沛公入關,儉節自處,約法三章,反秦之政。
汉书卷一百下‧叙传第七十下高祖入關,約法三章,秦民大悅,皆宅心高祖。」
《资治通鉴》3 句
卷九 汉纪一大王之入武關,秋毫無所害;除秦苛法,與秦民約法三章;秦民無不欲得大王王秦者。
卷六十七 汉纪五十九法正謂亮曰:「昔高祖入關,約法三章,秦民知德。
卷八十四 晋纪六特與蜀民約法三章,施捨賑貸,禮賢拔滯,軍政肅然,蜀民大悅。
《苏轼全集》2 句
卷六十六昔漢高帝約法三章,蕭何定律九篇而已。
卷一百漢王之入關也,秋毫無所犯,解秦之罟,約法三章,民大慶悅,惟恐其不王秦也。
《晋书》2 句
晋书‧卷一百一十二 载记第十二 苻洪 苻健 苻生與百姓約法三章,薄賦卑宮,垂心政事,優禮耆老,修尚儒學,而關右稱來蘇焉。
晋书‧卷一百二十 载记第二十 李特 李流時羅尚貪殘,為百姓患,而特與蜀人約法三章,施捨振貸,禮賢拔滯,軍政肅然。
《世说新语》1 句
排调第二十五 · 第48则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「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
《后汉书》1 句
后汉书・卷四十八・列传第三十八高祖平亂,約法三章。
《三国志》1 句
三国志卷三十五 蜀书五 诸葛亮传第五臣松之以為亮之異美,誠所願聞,然沖之所說,實皆可疑,謹隨事難之如左:其一事曰:亮刑法峻急,刻剝百姓,自君子小人咸懷怨歎,法正諫曰:「昔高祖入關,約法三章,秦民知德,今君假借威力,跨據一州,初有其國,未垂惠撫;且客主之義,宜相降下,願緩刑弛禁,以慰其望。
《全宋词》1 句
刘克庄老子衰頹,晚與親朋,約法三章。